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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到田东二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字体:
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到田东二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作者:马洁梅、黄丽秋    文章来源:田东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227    更新时间:2018-5-14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增强在校学生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201859日,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田东县第二中学。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浓、田东县教育局副局长李韬、田东县第二中学副校长雷有兴、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正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马洁梅、刑事检察部干警及田东县第二中学310多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马洁梅检察官结合近几年来办理的发生在学生身边、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件,用播放校园欺凌视频、邀请学生情景表演的形式告诉学生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形式有哪几种;通过举例,解释校园欺凌可能涉嫌的几种罪名及刑事责任,让学生们分清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告诉学生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该如何机智应对并及时报告父母、老师或报警,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远离校园暴力。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争先恐后回答问题,对于积极参加课堂互动的学生,检察官们送上精心准备的笔记本、签字笔等小礼品,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课堂法律知识。  

    参加活动的黄浓副检察长、李韬副局长、雷有兴副校长等领导分别从检察机关、教育局、学校、学生等角度就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提出建议。一是检察机关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妇女儿童维权岗”职能,积极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好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公开未成人维权热线,接受学生们生活和学习上的法律咨询;二是教育局、学校要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德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设立心理辅导中心等方式,注意观察学生的行为及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规范学生行为,减少在校生校园欺凌行为;三是在校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生活中,要提高鉴别力,抵制不良诱惑,做到自我防范、自我约束,不要成为被欺凌者,更不要成为欺凌者,既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又要坚决守法,绝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文章录入:罗道清  责任编辑:周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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